取消延期須知
※ 取消延期: · 延期住宿:請於入住前一週來電告知,將保留訂金一年,(延期以一次為限),超過沒收訂金。 ( 若已採用延期,就不可再要求退款 ) · 取消訂房之扣款比率如下: 旅客於住宿日 “ 當日 ” 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100 %。 旅客於住宿日前 1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80 %。 旅客於住宿日前 2-3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70 %。 旅客於住宿日前 4-6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60 %。 旅客於住宿日前 7-9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50 %。 旅客於住宿日前 10-13 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30 %。 旅客於住宿日前 14 日前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 0 %。 · 退費取消訂房者,需酌收手續費 100 元 ( 含匯款、刷卡等支付方式 ) ,並由訂房者自行負擔。 · 如需延遲進房請電洽民宿主人,如無故不到或住房日當日未辦理入住手續者,則視同取消訂房。 · 住房當日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 (以民宿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 " 停止上班上課 " 或 " 陸上颱風警報 " 為判定準則,以致無法順利住房,訂房者可規定變更住房日期或退費處理之。 ) 線上 訂房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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